欧美合集 红楼资格——读周汝昌新版《红楼梦新证》 
发布日期:2024-12-24 07:20 点击次数:57
一、主角年岁 照周氏的预计:“八十回《红楼梦》原书,实共写了十五年的事情。”初看周氏第六章年表时,仿佛很合情理。但是,有些场所,《红楼梦》原书与周氏预计差异,周氏就硬给改了,或加以诬蔑,来安妥他的年表,其中两点,尤其令东谈主值得提神: 第四十五回,原文是黛玉说的话: 我长了本年十五岁。 周氏认为: 按黛玉小宝玉一岁,实当十二岁。所叙明明差异,疑字有讹误,或后东谈主嫌小,妄改“二”为“五”。 又第四十九回,原文是: 以李纨为首,余者迎春、探春、惜春、宝钗、黛玉、湘云、李纹、李绮、宝琴、岫烟,再添上凤姐儿和宝玉,一共十三个东谈主,叙起年庚,除李纨年事最长,这十二个王人不外是十五六七岁。 周氏认为: 按本年宝玉十三岁,凡小于宝玉者,不行跳跃十三岁,凤姐又毫不啻十五六七岁。此为信笔泛叙。 我认为这两个年岁都可以,黛玉那时确已十五岁,而宝玉为十六岁,两件事都发生在团结年。其余诸东谈主不外十五六七岁,亦极闲居。唯独凤姐儿大些,但她并不作诗,可以不算。 我说宝玉、黛玉的年龄上述二处并可以,是有根据的。用周氏的红楼年表,咱们可以取得很果然的把柄。 先自秦钟年龄来看,在第五回,秦氏说秦钟与宝玉同庚。秦钟父亲秦业,在第八回说:“年近七十”,“至五旬之上,方得秦钟。”从这两句话来看,秦钟之年龄,必已十岁以上。因为年近七十,可能已六十八九;而五旬之上,可解释为五十余岁,并不行照周氏所说欧美合集,秦钟唯独九岁。若与宝玉同庚欧美合集,则宝玉必已十岁以上。再谈秦钟与智能儿几次偷会欧美合集,照周氏推之,秦钟仅十一岁。以秦钟之柔弱以及是年唯独十一岁,是否会发生此种热恋情形,实在可疑。因此秦钟必已十三岁或更年长。宝玉亦必随之而年长。如年长两三年,则恰与前述第四十五及四十九两回所述安妥。 再就宝钗而言,第二十二回为宝钗作诞辰,是年宝钗十五岁。周氏说: 是钗比宝玉长二岁,情理甚合。 但我找不出任何把柄,阐述宝钗比宝玉大两岁。因此大一岁、泰半岁,亦情理甚合。若自秦钟看,本年宝玉已十五岁,恐宝玉只小宝钗数月也。 再自黛玉来看,在第三回黛玉对王夫东谈主说,她听母亲说过,宝玉比她大一岁。至第四十五回,又说我方是十五岁。倘使本年她十五岁,宝玉必十六岁。但周氏将第十八回至第五十四回列为一年,倘第二十二回,宝玉是十五岁,而此处为十六岁,似乎长于宝钗。依我的意见,此一大段并未发生在团结年,但作家为了紧凑,把这几年放在整个,其实是两年,因此用黛玉年龄来示意。 把宝玉的年岁改了,有几个相比不易处罚的问题。但是并非不行处罚。 第一个是第二十四回,贾芸答宝玉问其年事,说:“十八了。”贾琏谓宝玉:“东谈主家比你大四五岁呢?”倘若到这个时候,宝玉已十五岁了,岂不有问题吗?我思那时,宝玉没过诞辰,是以说十四岁仍可以。 另一个是第二十三回,宝玉作即景诗,东谈主“见是荣国府十二三岁令郎作的”。东谈主们的听说,未免有错。或者作家为了合于故事情节,只好这么说,线路宝玉小,而不是在示意实践年龄。传闻无数是有误的。 此外,还有一个,亦阻遏易说。第二十九回,僧谈托宝玉于掌,说: 青梗峰一别,辗眼已十三岁矣。 此一“十三载”,不知如何算法,恐非十三岁,是整整十三年,不到十四年。因此对宝玉的年龄十五岁来说,并无妨碍。 但是也有一个有劲的把柄,第二十九回,张羽士思替宝玉作媒,他说:“看见一位姑娘,本年十五岁了。”我思那时年青东谈主成亲之年龄,大要同岁,或男方略大些。要是宝玉唯独十三岁,张羽士替他找一个十五岁的女孩,似乎令东谈主奇怪。 把柄不仅此一条,若仔细从袭东谈主及妙玉二东谈主与宝玉的关联来看,也可以阐述注解,宝玉必定比周氏所推之年龄为大。 先说袭东谈主。试云雨一节在第六回,谈到袭东谈主年龄时,有一句话: 袭东谈主本是个聪惠女子,年事又比宝玉大两岁。 周认为:“大两岁无谓拘定两岁,本年似为十二岁,详后。” 本年依周氏推算宝玉应为八岁。八岁试云雨,令东谈主不敢信赖。再望望周氏的“详后”。在第十九回,周氏对袭东谈主之年龄,加以推算: 袭东谈主之姨妹“如今十七岁”,则袭东谈主此时至少亦应十七岁,实长宝玉四岁。 我认为袭东谈主十七岁可能安妥,而前述比宝玉“大两岁”,诚然无谓拘定两岁,但亦可解释作“两岁”,如斯宝玉在周氏预计为八岁时,实已十岁。此处第十九回,必已十五岁,与前边所推适值沟通。 再说妙玉。妙玉对宝玉颇有心计,自喝茶、自乞梅以及贺诞辰来看,似乎已经充足阐述。自周氏所预计之宝玉年龄来说,喝茶在第四十一趟,乞梅在第五十回,均为十三岁,贺诞辰在第六十三回,宝玉为十四岁。妙玉之年龄,在第十八回说:“本年才十八岁。”依周氏推算,宝玉是年才十二岁,二东谈主进出六岁,似乎难以发生极深之心计。就以第四十一趟,喝茶的时候,妙玉的话来看,亦是一个令东谈主奇怪的: 妙玉严容谈:“你这遭吃的茶,是托他两个的福。独你来了,我是不行给你吃的。” 究竟谁托谁的福?天然不是黛玉、宝钗托宝玉的,是宝玉托他们的。妙玉如斯说,不外是避嫌。一个十九岁的大姑娘对一个十三岁的孩子,莫得什么要避的。一定是宝玉在阿谁时候,已经不啻十三岁了。这么才成心义去“避嫌”。贺诞辰一事,更是如斯。第六十三回的原文是: 蓝本是一张粉签子,上头写着:“槛外东谈主妙玉恭肃遥叩芳辰。” 咱们仔细思思,要是照周氏推算,妙玉那年已二十岁,宝玉却唯独十四岁。送这么一个贺签,口角常差异理的。要是照上头推算,宝玉已十七岁,情形天然不同了。 说到这里,咱们可以肯定,周氏推算年龄,并不令东谈主欢乐。 也许仍有东谈主说,把周氏所定的第十三年,分红两年,这不大可能,曹雪芹为什么要这么作念呢?这种例子唯惟一个吧!要是咱们把周氏的年表,再仔细望望,例子不啻这一个。 另外的一个例子是在第七十六回,中秋夜宴的时候,贾母对尤氏说: 我倒也忘了孝未满。愁然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。 周氏认为: 按贾敬一火于第十四年夏,至此实一年多,误多叙一年。 其实此处并未“误叙”。雪芹不外假贾母之口,说出这一年的事,实在发生在两年。这亦然曹雪片写稿高妙的场所。他用示意法,告诉了“看官”,他是把两年并成一年来说。 因此,周氏的红楼记历,在宝玉、黛玉的年龄上,应该再行加 以接洽。我的宗旨正如前边所说,宝玉、黛玉,在第九年,应较周氏所推大两岁;同期,因为第十三年考中十五年,均系用一年时刻,说两年的事,是以,宝玉及黛玉,亦应各加一岁。至于宝钗,约莫与宝玉只差几个月资料。 为了了了,我列一表如下: 周氏所订 宝玉年龄 黛玉年龄 宝钗年龄 第九年 十一 十 十一 第十三年 十五 十四 十五 十六 十五 十六 第十五年 十八 十七 十八 十九 十八 十九 二、作家生卒 周汝昌认为雪芹卒年是乾隆二十八年,公元1762年。在周氏过去,自胡适到俞平伯,都认为乾隆二十七年。其把柄为脂批。在甲戌本第一趟有一条脂批: 壬午除夜,书末成,芹为泪尽而逝。……甲午八日(月)泪笔。 我不奖饰以脂批预计后四十回,亦不奖饰用脂批来预计任何年月。脂批并不是一个有系统的《红楼梦》注,而是一个与作家有密切关联的东谈主之阅后感。把脂批拿来行为把柄,去决定雪芹卒年,是危机的。周氏认为是“脂批的话,是记错了”。我统统答应。 但是那部仅仅传闻的靖本,却给咱们一个反证,据说其中夹有夕葵本残页,把上头所举之批语的“甲午八月泪笔”写稿“甲申八月泪笔”。甲申距壬午唯独两年,则脂批的话,不会记错。关联词,靖本是否确乎存在,是个疑问。不行以此为据。 周汝昌决定雪芹卒于癸未(乾隆二十八年)是因为敦敏在癸未那一年,请雪芹喝过酒,写了一首诗,题目是《小诗代简寄曹雪芹》,见于《懋斋诗抄》,编入癸未年,并于诗下有注云:“先慈自丁丑见弃,迄今七载。”自丁丑至癸未,恰为七年。至于除夜,是大日子,不会记错,这是周氏说的: 为什么对脂砚斋的“壬午除夜”四个字又信他“除夜”呢?这很好领略,一个东谈主在大年除夜灭一火,这么一个日子不会记错。 我以为周氏的推算信得过。雪芹卒于乾隆二十八年。 但是谈到生年,周氏意见似乎有问题。 周氏从敦诚挽曹雪芹的诗“四十年华付杳冥”来决定,雪芹唯独四十岁。因此,雪芹生于雍正二年,公元1724年。 照胡适的说法,雪芹生于康熙五十七年,即公元1718年。胡适的意义用周氏归纳起来的话是: 一是根据敦诚挽诗“四十年华付杳冥”的话,断为曹雪芹“至少”活到四十岁(为什么不行是“至多”活了四十岁?他却莫得阐述);二是因为雪芹要是生得晚,“就赶不上曹家的荣华”了,是以要把“四十年华”放长五年,极度叫他“赶”到康熙末年,经已经所谓当年的“荣华”。后一结论实在好笑得很。 周氏认为雪芹书中对南京情形,正面一笔都莫得写。又如在第五回宝玉向警幻说:“常听东谈主说金陵极大。”他只可从旁东谈主嘴中“听说”资料。 我不奖饰“赶荣华”之说,我亦不奖饰雪芹对南京一定是一无 所知。雪芹并非等于宝玉。写演义的东谈主,写我方的事情,时时有些避开之处,或者因为伤心不肯意写,或者故事发展不行那样写。 我思张宜泉的诗,伤芹溪居士,下有注云: 其东谈主生性放达,好饮,又善诗书,年未五旬而卒。 值得提神,周氏认为: “年未五旬”,云云,即“古东谈主五十不称夭”之义,含恨雪芹不得上寿耳。 我认为此一解释,实在免强。除了另有把柄除外,不行照此解释。只可说是“不到五十岁就死亡了”。是以,雪芹活了四十多岁,而非四十岁。敦诚也未说:“恰恰四十岁。”究竟四十“几”岁,并非本文缱绻领域。 总之,周氏缱绻雪芹生年,果然合理;至于卒年,仍须进一步再找材料,只活四十岁之说,实在有问题。 原载:《四海红楼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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